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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苯基丙烯质量检测

规格:98%
包装:200L/桶
最小购量:1
CAS:98-83-9
分子式:C9H10
分子量:118.18

α-甲基苯乙烯

警告: 本标准并不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α-甲基苯乙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异丙苯法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工业苯酚丙酮的副产品α-甲基苯乙烯(分子式 C9H10)。
分子量 118.1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325 包装容器 钢桶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按含量不同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 要求
4.1α-甲基苯乙烯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配方和文件制造。
4.2 技术要求
α-甲基苯乙烯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α-甲基苯乙烯的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微黄色透明液体 浅黄色透明液体
α-甲基苯乙烯含量(wt%)≥ 99.5 99.0 98.5
4.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将液态试样置于 50ml 比色管中目测。
5.2 α-甲基苯乙烯含量的测定
5.2.1 仪器
5.2.1.1 气相色谱仪:带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色谱仪;该仪器对本标准所规定最低测定浓度所产生的峰高至少大于仪器噪音的两倍。该气相色谱仪应具有足够范围的线性范围,能满足色谱分离要求。在整个分析过程中,应具有足够的再现性,以使保留时间能达到 0.05 min ( 3σ )的重复性。
5.2.1.2 色谱柱:毛细柱 HP-1、规格:60m×0.32mm×1μm;能达到同等分离效能的其他色谱柱亦可使用。
5.2.1.3 微量注射器。
5.2.1.4 色谱工作站。
5.2.1.5 天平: 精确到 0.1mg。
5.2.2 色谱参数
柱温:85℃(保持 13min)→6℃/min→125℃(保持 2min)→30℃/min→250℃(保持 24min)
进样口温度:300℃
检测器温度:300℃
载气:氮气(体积分数不低于 99.99%的高纯气体,使用前需用脱水装置,硅胶、分子筛进行净化处理。)
分流比:100:1
进样量:0.6μl
能达到同等分离效能的其他色谱参数亦可使用。
5.2.3 样品测量
按 5.2.2 所述设置方法参数,用微量注射器取 0.6μl 样品注入色谱仪进行分析。
5.2.4 分析结果
按校正面积归一法式(1)计算数值,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i×fi
Xi=---------------×100 …………………………………………(1)
        ∑Ai×fi
式中:
Xi为 i 组分的含量;
Ai为样品中 i 组分的峰面积;
fi为 i 组分的质量校正因子值。
5.3 净含量
 按 JJF1070 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出厂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组批
可按产品储罐进行组批。
取样方法:按 GB/T6680 中第 2 章“常温下为流动态的液体”的相应规定进行。桶装时,取样桶数应根据 GB/T6678 中的规定取样。
6.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连续生产一年时;
b) 工艺、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6.4.2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以复检结果为准。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每个包装物上都应注明: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净重量、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标准号、批号和生产日期。
7.1.2 α-甲基苯乙烯标志应符合 GB 190 规定。
7.2 包装
用干燥、清洁符合 GB/T 325 要求的钢桶或槽车包装。
7.3 运输
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7.4 贮存
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剂,α-甲基苯乙烯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温度不超过37℃。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8. 安全
8.1 危险警告
 α-甲基苯乙烯为高闪点易燃液体。熔点-23℃,沸点 165-169℃。长期接触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睡眠不佳;轻度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体征可见腱反射亢进,手震颤,皮肤皱裂、发红。对肝脏的影响少见;血液系统的影响也少见且微,易恢复。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能引起燃烧爆炸。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闪爆)。在火场中,由于压力大,受热容器或储罐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8.2 安全措施:
 泄漏时应及时疏散人员,切断火源;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汽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污染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可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灭火。若不慎将α-甲基苯乙烯触及皮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就医。眼睛接触α-甲基苯乙烯: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吸入α-甲基苯乙烯: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给吸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食入α-甲基苯乙烯:漱口,饮水,如吞入量超过 150ml,吐根糖浆催吐。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