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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囊素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97-59-6
分子式:C4H6N4O3
分子量:158.12

尿囊素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尿囊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尿素与乙醛酸反应制取的尿囊素,主要作为化妆品特效添加剂。
分子式:C4H6O3N4
分子量:158.1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药典》2015 版四部干燥失重测定方法
GB/T 21781-2008 化学品的熔点及熔融范围试验方法毛细管法
GB/T 9741-2008 化学试剂灼烧残渣测定通用方法
GB/T 9724-2007 化学试剂 pH 值测定通则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2 汞 1.3 铅 1.4 砷 1.5 镉
3.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表 1 要求:
外观 白色粉末
气味 几乎无味
含量,%, ≥98
熔融范围,℃ 228-233
灼烧残渣,% ≤0.1
干燥失重,% ≤0.5
pH 值(4%水溶液) 4.0-6.0
铅,mg/kg ≤ 10
汞,mg/kg ≤ 1
砷,mg/kg ≤2
镉,mg/kg ≤5
净重量负偏差 100 克
4.抽样
4.1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质量合格证明。
4.2 产品以每次投料为一批。
4.3 外观、干燥失重、熔融范围、含量、净重量,pH(4%水溶液)为出厂检验指标。灼烧残渣作型式试验指标,每月一次检验。铅、汞、砷、镉作型式试验指标,每年一次检验。
4.4 取样按 GB/T 6678-2003 和 GB/T 6679-2003 规定进行。
4.5 如检验结果中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复验。复验结果中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4.6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对收到产品进行验收,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若需仲裁,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定。
5.试验方法
5.1 外观
目测,与标准样品对比。
5.2 含量测定
5.2.1 仪器
5.2.1.1 50ml 滴定管
5.2.1.2 可精确读至 0.0001g 的分析天平
5.2.1.3 250ml 锥形瓶
5.2.2 试剂
5.2.2.1 酚酞试剂
5.2.2.2 硝酸银标准溶液溶液 0.1mol/L
5.2.2.3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溶液:0.1mol/L
5.2.2.4 无水乙醇
5.2.2.5 吡啶
5.2.3 含量的测定:
取本品约 0.2g(精确称量至 0.0001g),加水 10ml,在水浴上加热溶解,趁热加入无水乙醇 25ml,吡啶 1ml,再加硝酸 15ml,加酚酞指示 2 滴,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滴定至红色刚好消失,记下 V。
                  V×N×15.812
含量 =-------------------------------
                        M
式中:
V-----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溶液的体积,mL
N-----硝酸银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mol/L
M-----称取尿囊素的质量,g
15.812---每 1ml0.1mol/L 氢氧化钠相当于 15.812mg 的尿囊素[C4H6O3N4]
5.3 熔融范围测定
按 GB/T 21781-2008 化学品的熔点及熔融范围试验方法毛细管法进行测定。
起始温度:225℃。
升温速度:3℃±0.5/分钟。
熔融时同时分解。
5.4 灼烧残渣测定
按 GB/T 9741-2008 化学试剂灼烧残渣测定通用方法进行。
5.5 干燥失重测定:
按照《中国药典》2015 版四部干燥失重测定方法。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 2nm 以下的小粒),取约 1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重瓶中,厚度不可超过 5n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 10nm,放入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需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
于直径为 5cm,且事先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取试样 2 克,要求试样均匀平铺于称量瓶中,厚度以不超过 5.0mm,将称量瓶置于干燥箱中 105℃±2℃下干燥 1 小时后再将称量瓶放入硅胶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
                  W1+W2-W3
 干燥失重%=--------------------×100
                      W1
式中
W1-----供试品的重量,g;
W2-----为称量瓶恒重的重量,g;
W3-----为(称量瓶+供试品)干燥后的重量,g
注意:干燥箱应选用没有鼓风的干燥箱(无鼓风的干燥箱不能理解为鼓风干燥箱关闭鼓风就可以用来测定供试品,关闭鼓风会导致局部温度过高,烘箱内的温度会不均匀,致供试品测试不合格)。
5.6. pH 值的测定
称取样品 2.0 克,加 48ml 水,加热溶解,放冷后用玻璃棒搅拌 1 分钟后再过滤;取滤液 20ml 按 GB/T9724-2007 规定的方法,用数字式 pH 计测定。
5.7 重金属汞含量的测定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2 汞
5.8 重金属砷(以AS2O3计)含量的检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4 砷
5.9 重金属铅含量的检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3 铅
5.10 重金属镉含量的检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5 镉
5.11 净重量测定:
在 100kg 磅秤上进行。
6.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6.1 每桶外包装牌帖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净重等。
6.2 产品采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纸板桶包装,包装重量 25kg/桶。
6.3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和散失。
6.4 产品贮存于室温干燥处,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