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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化甘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55-63-0
分子式:C3H5N3O9
分子量:227.09

硝化甘油;三硝酸甘油酯  

 

中文名: 硝化甘油;三硝酸甘油酯  
英文名: Nitroglycerine;Glyceryl trinitrate 
分子式: CHNO   分子量: 227.09  
结构式:
CAS号: 55-63-0   RTECS号: QX2100000  
HS编码:   UN编号: 0143  
危险货物编号: 11033   IMDG规则页码: 1108  




外观与性状: 淡黄色稠厚液体,低温易冻结。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开山筑路的炸药及其它炸药和药品。  
熔点: 13 沸点: 180
相对密度(水=1): 1.59  相对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汽压(kPa): 0.01/60℃  溶解性: 不溶于水。 
临界温度(℃): 摩擦感度(N):至352.8N无反应   临界压力(MPa): 撞击感度(kg.m):0.02爆燃点(℃):260 爆 温(℃):3000  
燃烧热(kj/mol): 1540.0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燃烧性: 易燃爆燃点(℃):260   建规火险分级: 爆炸品  
闪点(℃): 无资料爆温(℃):3000   自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下限(V%): 无资料   爆炸上限(V%): 无资料  
危险特性: 受热,接触明火、高热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与强酸接触能发生强烈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冻结熔化时有爆炸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活性金属粉末、酸类。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雾状水。禁止用砂土压盖。  



危险性类别: 第1类爆炸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40  
包装类别: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起爆器材等分开存放。管理应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冬天要做好防冻工作,防止冻结。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撞击和震荡。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在公安部门指定点引爆。 包装方法:包装容器需由主管当局批准方可运输。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ACGIH 0.05ppm,0.46mg/m3[皮]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检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LD50:105mg/kg(大鼠经口),115mg/kg(小鼠经口) LC50:刺激性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轻度刺激。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2500nmol/皿。微粒体诱变:鼠伤寒沙门氏菌50μg/皿。生殖毒性大鼠腹腔最低中毒剂量(TDLo):11mg/kg(孕7~17天),致植入前的死亡率升高,致死胎。致癌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o):36500mg/kg(2年),连续,疑致肿瘤剂,致肝肿瘤。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不要让该物质进入环境。  
健康危害: 少量吸收即可引起剧烈的搏动性头痛,常有恶心、心悸,有时呕吐和腹痛;较大量产生低血压、抑郁、精神错乱,偶见谵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发绀。慢性作用可有头痛、疲乏等不适。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冷却,防止震动、撞击和摩擦,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也可以用锯末或类似材料混合吸收,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遣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1类爆炸品。车间空气中硝化甘油卫生标准(GB16212-1996),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