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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碳酸镁用途

非售品
CAS:12304-65-3
分子式:CH24Al2Mg6O23
分子量:603.98

1.本品可影响或干扰抗凝药、H2受体阻断药、四环素类、鹅去氧胆酸等的吸收量,故两者合用必须间隔1~2小时。

2.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可能降低阿奇霉素、头孢泊肟匹酯、头孢托仑匹酯、酮康唑、阿扎那韦、喹诺酮类、吩噻嗪类、阿替洛尔、地高辛、氯喹、异烟肼、伊班膦酸等药物的吸收量,与这些药合用时应间隔1~4小时服药。

3.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应避免与霉酚酸、氯法齐明、左甲状腺素等药合用,因可使这些药血药浓度降低。

4.抗酸药可增高胃内pH值,阻碍兰索拉唑颗粒溶解,导致其生物利用度下降,故抗酸药的服用时间应早于兰索拉唑至少1小时。

5.抗酸药(尤其是含镁者)可降低米索前列醇的生物利用度,同时增加后者的不良反应。合用时注意监测米索前列醇引起的腹泻症状,严重者需停用抗酸药和(或)减少米索前列醇用量。

6.含镁的抗酸药可促进格列本脲的吸收,引发低血糖,故不宜合用。

7.含镁的抗酸药与骨化三醇合用,可导致高镁血症,故不宜合用。

8.含铝的抗酸药与维生素D3合用时,可导致铝的吸收增加、血药浓度升高,引起铝中毒,故不宜合用两药(尤其对于肾功能受损者)。

9.含铝、钙或镁的抗酸药与聚磺苯乙烯合用,可导致血清二氧化碳浓度增高,易引发代谢性碱中毒,故应尽可能间隔两药的服用时间,或考虑经直肠给予聚磺苯乙烯。

10.含镁的抗酸药在足量的情况下可导致尿液pH值显著增高而促进奎尼丁的重吸收,可能引发毒性反应(室性心律失常、低血压、心衰加重),故不宜合用。

11.含铝、钙或镁的抗酸药可显著增高尿液的pH值,导致水杨酸盐类(如阿司匹林)的肾清除率增加、疗效下降。合用时需监测水杨酸盐类的治疗效果;停用抗酸药后,则需监测水杨酸盐类的毒性反应,酌情调整其用量。

12.去羟肌苷咀嚼片或分散片与儿科用口服溶液因含有升高胃肠pH值的缓冲剂,故与含铝或镁的抗酸药合用时,抗酸作用引发的不良反应将增加,应避免合用。